近日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,對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😸目錄進行調整,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。
根據公告,将《商務部 海關總署2014年第90号公告》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中符合國家産業政策,不屬于高耗能、高污染的産品以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産品剔除。
剔除了199個十位商品編碼,包括純堿、小蘇打、尿素、硝酸鈉👩🏿❤️💋👨🏽、硫🙂↕️酸鉀、钛白粉等化學品。
同時,對部分商品禁止方式進行調整,包括針狀瀝青焦、三🧑🏽❤️💋🧑🏻氯殺螨醇等37個十位商品編碼。